
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,并填写申请表,提交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,出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。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相关资料提交车辆管理所,申请注销登记。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,出具注销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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