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车辆已经全部提足折旧,账面价值为零。
在此之后,该车辆的折旧会计处理不再考虑净残值,即“净残值为零”。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——固定资产》规定,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,不再计提折旧;未提足折旧,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,不再补提折旧。因此,如果事故车已经提足折旧,就可以不再考虑残值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车辆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,那么该车辆的折旧应该按照未提足折旧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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